308后的大马“精彩”政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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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不指定 2009/02/08 02:12 | by kunghui80 ]
记得中学时代,对着历史书本很头疼,每次考试都是靠“死背”过关,真正深入了解的历史人物寥寥无几。308大选之前,对于大马的政治可以说是不闻不问,很少会关注国内政治的动向。对于政治人物的认识程度可以说是低到极点,一问三不知。308的大选,似乎让大马人民有了一种醒觉,也让我对于一些政党、政治人物有了进一步的认识。

最近我的嗜好是看国内新闻,尤其是政治新闻。不喜欢看连续剧,因为知道看了会沉迷,天天都会追看,很累人!!看新闻又能增识广闻,应该很不错。

哪知看新闻更累!!马来西亚的政坛新闻更是让人难以自拔,剧情更是扣人心弦,害我天天都追看最新”剧情“。每一集的演出的超”精彩“,一次比一次曲折离奇。游览了许许多多的大马线上新闻网,讨论区及部落格,看了无数对于政治的发表文章。

我不喜欢针对大马政治发表看法,已有整数以千计的政治人物,部落客及公众对于最新的大马政治蓝图及进展发表各自不同的看法,看都看不完。

然而,让我倍感兴趣的却是因这些政治事故所带出的一些历史典故,地理环境,国家宪法等。单单读历史,地理或许有点乏味,但配合这一些周围发生的政治事故,却令我更加深刻!

吴三桂引清军入关
最近闹得天翻地乱的霹雳州变天事故,林冠英说了一句”许月凤犹如吴三桂引清军入关“。结果”许月凤“这个名字一夜爆红,在Google寻找这个名字,可搜出数以百计的相关讨论。而”吴三桂引清军入关“的历史典故同样也被多次引用。对于这个历史典故,我本不是很了解,但经过”多次“被引用,也忍不住去搜索有关典故的详情。

吴三桂(1612年—1678年)字长伯。明末清初辽东人,祖籍江苏高邮,身高约合现今1.73米。武举出身,锦州总兵吴襄子,以战功及父荫授都指挥。明天启末年曾带二十余名家丁救其父于四万满州人之中,孝勇之举遍闻天下,有“勇冠三军、孝闻九边”的美誉。曾在北京短暂逗留,遍识名公巨卿及文人雅士,吴伟业称其为“白皙通候最少年”。崇祯四年(1631)八月,皇太极发动「大凌河之役」,吴襄在赴援时逃亡,导致全军覆灭,祖大寿降清,孙承宗罢去,吴襄下狱,乃擢吴三桂为辽东总兵官,镇守山海关。史载吴三桂部“胆勇倍奋,士气益鼓”,是明末最后一支有战力的铁骑部队。

崇祯十七年(1644)三月初,李自成破大同、真定,逼近北京,崇祯帝飞檄加封他为平西伯,令其放弃宁远(今辽宁兴城)入卫京师,起用吴襄提督京营。吴三桂奉旨入援京师,十六日抵山海关,一路上“迁延不急行,简阅步骑”,二十日抵达河北丰润时,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已进入北京,崇祯自缢景山(煤山),北京失陷,吴三桂撤兵退保山海关。李自成后曾多次招他归降,吴三桂再三犹豫,因其妾陈圆圆被李自成部将掠去,其父也被拘押“拷掠甚酷”,大怒。遂上书清睿亲王多尔衮,请清兵入关灭贼。李自成闻知此讯,4月13日,发兵二十余万亲率大军,奔赴山海关攻讨吴三桂。22日山海关之战,吴军初败,吴三桂求救于清摄政王多尔衮,清兵入关。吴三桂与清军在一片石战役中联合大败李自成,受清封平西王。

霹雳-九洞(Jelapang)
对于霹雳州,我不曾到过,基本认识只在于Ipoh(怡保市)是霹雳州的首府,其它地点一概模糊。因许月凤退党事故,这个地点一度成为新闻焦点区,也屈起我的好奇心想要对于这个地点有更深的一层认识。

搜索了一些基本资料,九洞(Jelapang)属怡保市附近的其中一个小镇。怡保市居民以華裔(約75%)居多,其中廣東和客家人占大多數,粵語是這裡華裔間最普遍的溝通語。早期移民多數是來採礦的勤勞的客家人。其它小镇包括了如新邦波賴(Simpang Pulai)、 朱毛(Chemor)、 華林(Falim)、 萬里望(Menglembu) - (著名的萬里望花生來源於此)和丹戎紅毛丹(Tanjong Rambutan)等。

还不赖,现在也至少知道了更多有关霹雳州的一些小镇。

法律,君主立宪制及州宪法
308大选之后,各政党引用了许多的法律如马来西亚内安法令或1960年国内安全法令,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等,并最近在霹雳引发了宪政危机事故。

何为"君主立宪"?
马来西亚实行议会君主立宪的政治制度。根据1957年7月2日正式宣布的《马来亚联合邦宪法》,马来亚联合邦为议会君主立宪制国家,最高元首为国家首脑、伊斯兰教领袖兼武装部队统帅,由马来西亚统治者会议选举产生,任期5年。最高元首拥有立法、司法和行政的最高权力,以及任命首相、拒绝批准和解散国会等权力;最高立法机构为国会,由下议院和上议院组成;各州设立州政府和州议会,州首脑是苏丹或州长(槟榔屿与马六甲),各州由州务大臣或首席部长管理行政;两次大选间隔不超过5年。1963年马来西亚联邦成立後,将1957年宪法改名为马来西亚联邦宪法,继续沿用。宪法的规定,奠定了马来西亚政治发展的基础。  

马来西亚内安法令或1960年国内安全法令 (英文:ISA - Internal Security Act (Malaysia))
这一种拘留法令可以允许在任何情况下逮捕任何人,而且不需要通过法律允许和审判,被逮捕的人也不允许和任何人联络包括律师和家人,只要拘留法令部门要逮捕任何人就可以逮捕任何人。

1960年內安法令第73(1)條文
任何警察如果 有理由相信一個人已經或將要做出威脅國家安全的行動;及 有理由可在第 8條文下將他扣留 可以在沒有逮捕令下,逮捕和扣留一個人至60天,以進行調查。

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
根据马来西亚的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,国安部长有权发出、吊销或更变印刷执照的内容。针对部长的决定,媒体机构不能经过法律途径申诉。易言之,媒体机构无从抗议部长的决定。

《霹雳州宪法》第16(6)条款
《霹雳州宪法》16(6)条款阐明“若州务大臣失去大多数州议员的信任,那么,除非大臣要求苏丹解散州议会,否则他必须提出州行政议会的总辞。”也就意味着,要现任州务大臣(尼查)的辞职需要是在他失去大多数州议员的信任以后。而要合法的确定现任州务大臣(尼查)是否失去大多数州议员的信任,唯一的方法及正确的程序是在州议会中投不信任票。

这一些都要多靠这些政治人物所引发的“争执”而带出来的信息,让人民如此的见识广博!其实还有蛮多精彩的,大家慢慢去探讨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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